2008年6月1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开始全面运作,正式面向所有将化学物质(物质本身、或配制品中的物质、或从物品中有意释放出来的物质)投放欧盟市场的预注册者。同时,ECHA也提醒,由于目前REACH-IT系统仍不太稳定,现阶段只供企业开启账号和单一物质的在线预注册,批量预注册(即一个预注册文件中包含多个物质)要到晚些时候才被允许。自6月1日开放后的两天时间里,ECHA已经接收到约2,000个预注册申请,并预计到12月1日截止日期前将会有20万个预注册申请。
ECHA于上月26日发布了关于“物品中的物质相关要求”的指引(以下称“指引”),指引为物品中物质的注册、通报、供应链间信息传递提供了极具价值的信息。
物品制造商应深谙REACH中的物品定义:在生产过程中,被赋予特殊形状、表面或设计使其具有比化学成分更多功能的物体。 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物品中的物质需要被注册:(一)在正常使用和可预期的合理使用条件下被有意释放;(二)该物质投放市场的总量超过1吨/年/注册者。
指引中明确指出:物品,如简单的木椅或复杂的电脑,其本身是物品,但也是由多个部件所组成;而这些部件若单独被进口,也符合物品的概念。因此,面向欧盟市场的出口企业应审慎判定其出口的产品究竟是物品还是配制品,因为不同的判定结果将履行完全不同的义务。
适用于物品(即使不含有意释放的的物质)重要义务之一就是:需要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通报物品中的质量百分比超过0.1%且总量超过1吨的高关注物质(SVHC)。然而,若符合以下任一条件,通报义务也可免于履行:
2011年6月1日前; 有充分证据证明正常使用或预期合理使用条件下不会暴露于人类或环境; 该SVHC已经被注册了这一用途。以上不同概念在指引中都有深入阐述。
物品供应者的另一项重要义务就是顺着供应链传递物品中含量超过0.1%的SVHC信息,而不论该SVHC是否满足吨位要求,以保证接收者使用该物品时是安全的。同样地,必要时该信息也应提供给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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