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管理办法》及标准常见问题回答的有关通告

关于修改《管理办法》及标准常见问题回答的有关通告

各有关单位:
    自我部开辟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咨询专题邮箱(ChinaRoHS@mii.gov.cn)以来,我们收到了大量《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的咨询信件,也有不少国内外企业在关注《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常见问题回答的同时进行了深入研究、为我们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在这里我们一并表示感谢。
    为使企业能够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尽快做好《管理办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我们对已刊登在部网站上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常见问题回答》和《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常见问题回答》进行了更新和补充,尤其对一些企业关注的重点问题的解答进行了细化,更新后的网址仍为http://www.mii.gov.cn/art/2006/12/01/art_1221_27258.htmlhttp://www.mii.gov.cn/art/2006/12/01/art_1221_27260.html,希望各有关单位继续关注。


TAG: rohs 管理办法 中国Ro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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