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9日,美国众议院以407票比0票通过一项关于消费品安全的法案(H.R.4040),众议员一致认为有需要加强消费者保障,该法案修补了美国消费品安全法案的许多不足,其部分要点包括:
对12岁以下儿童产品,含铅量将最初定为600ppm,于法例制定当日起计180日后生效,法案生效2年后收紧为300ppm,4年内收紧至100ppm;
家具、玩具及其他儿童产品的面漆含量将由600ppm调低至90ppm,若可行,消费品安全委员会须于3年内采纳更严格的标准;
所有12岁以下的本土或进口产品须接受独立第三方测试和有独立第三方认证,这项规定将于法规制定当日起1年后生效;
在2009财政年度,对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拨款将增加至8,000万美元; 把民事罚款上限提高至1千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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