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指令补充说明(新)

限制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指令补充说明(新)

欧盟确立电子电气设备六种有毒有害物质最大限量  

     欧盟委员会于2005818日在布鲁塞尔通过了2005/618/EC决议,该决议对2002年颁布 的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指令(2002/95/EC进行了补充,明确规定了电子电气设备中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的 最大允许含量为0.1%1000ppm),镉为0.01%100ppm),此限值的出台为判定整机、元器件等产品是否符合ROHS指令 (2002/95/EC)提供了法定依据。

推荐给好友 上一篇 | 下一篇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seccode

相关阅读

月度热点